没收个人所有财产

挽救婚姻

  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方法,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。没收全部财产、一律强制执行和对没收的财产采取不同措施等三种具体做法,各有不同的特点:(1)没收全部财产,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;
(2)没收一切公私财物或者全部罚金,都必须经过一定程序才能执行;
(3)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,如果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,应当同时宣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;如果既判处没收财产,又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,则先执行没收财产,然后再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五十六条【没收财产罪】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,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,经债权人请求,应当偿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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